沈朝咏说过,何依然,魏亚亚即使和你再像,你们也一点都不相似。。
沈朝咏还说过,世界上只有一个何依然,不管什么时候,我可以轻而易举的认出你。
我的眼前仿佛浮现画面,小小的孩子,手牵手肩并肩的走在放学的路上,哼唱着歌儿,坐在房顶,脚肆意的摇晃着,一同望向星空。
那些一起度过的日子,那些属于彼此的气息,实在是太过于熟稔。
我看见沈朝咏的目光定格在了我的身上,翕动着嘴唇,而盛跃然则起身向他走了过去,凑近了他的耳边,说了些什么。
努力竖起耳朵,却也只是听到:“要是选错了的话,我可是会对你不客气。”
沈朝咏抬起脸,面对着我们,我看到他的目光有些迷惘了起来,但只是一瞬,又恢复了他往常的坚定,抬手一指:“她!”
指尖所对着的,却是魏亚亚的方向。
意料之外的结果,那一刻,我的心仿佛破了一个大口子,透过呼啸的寒风,整个身子都忍不住颤抖,浑身感觉这样的冰冷。
魏亚亚一愣,眼眸中,却焕发出了光彩。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盛跃然纵声大笑着:“选错了吧,小子。”
沈朝咏依旧面无表情,甚至连看也不看我,任由着周围的混混默契的将他围起。
“就连你都认不出自己的青梅竹马,哈哈哈,这个女孩子得多伤心啊,你说吧,你到底是骗了多少人啊,啊?”在盛跃然尖锐的笑声之中,混混们已经开始动手,沈朝咏努力的反抗着,却也寡不敌众,被打倒在地,混混们狞笑着,地上翻滚出一阵沙尘。
“别打!!别打沈朝咏!”我失声惊叫,却有一个人,更快的比我冲了出去。
是魏亚亚,她仿佛终于恢复了平日那个气势满满的自己,抬脚踹开一个混混,举起手抽在一个人的脸上,然而头发被拽住,不得不停下了动作。
我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,却恰好看到那骇人的一幕。一名混混举起空酒瓶,就要敲上沈朝咏,而魏亚亚,死命的挣扎开来,不管不顾的拦了上去。
咣——碎裂的声音。
那一刻我的大脑空白,茫然的看着头上鲜血喷涌的魏亚亚。
混混们显然也没料到这种情况,三三两两的停住了手,魏亚亚吃力的抬头笑着,伸手,想去和沈朝咏十指相握,整个人却一下子倒在了沈朝咏的身上。
盛跃然赞叹一般的拍了拍手,我听到杂乱的对话声,而那些人,就这么收了手,就如来时一样,跨上机车呼啸而去。
盛跃然走过我身边时,忽然伸手捏起我的下巴留下了一句话:“送他们去医院吧,小丫头,我们,还会见面的。”
“你个混蛋,拿开你的手!”沈朝咏声音微弱的吼着,而盛跃然只是笑了一下,就大大咧咧的消失在了我们的眼前。
我跑出门去栏出租车,大雨之中,几乎看不到什么人影,我一连飞奔过了几条街,才终于拦下了一辆车。
当将魏亚亚和沈朝咏送上车的时候,我才发现,魏亚亚握住沈朝咏的手,是那么紧,那么紧,几乎分不开。
我只好让他们两人坐在后座,而自己,坐在司机的旁边,沈朝咏似乎也渐渐恢复了意识,因为浑身的痛楚而轻声地呻//////////////////吟了一声。
我从车前的反光镜里看去,魏亚亚拉着沈朝咏的手,头上的鲜血还在不住的流,昏昏沉沉中,依上了沈朝咏的肩头。
我低下头,竭力的忍住眼泪,多么美好的美人救英雄,多么圆满的大结局,沈朝咏啊沈朝咏,这样的魏亚亚,居然比我更加值得你拯救?再过于相似又是如何,她比我好太多,我始终是暗地里卑微生长着的苔藓,有着伤痛的身世,而魏亚亚,明媚开朗,是这样连笑容都几乎耀眼的女孩子。
多年的青梅竹马,太过于交融的生活经历,那些稚嫩却深厚的感情,都在他伸手指向魏亚亚的那一刻,破裂、风化、飞散……
沈朝咏,他根本就认不出我。
等到把两人送进医院,我始终没有去病房看望沈朝咏,满怀心事的出门,却又发现那个出租车司机回来了。
“姑娘啊,这是你的东西不?掉在我车上了,自己的东西可要小心啊。”
我看着举到我眼前的,是魏亚亚的那枚沾着血迹的链坠,就伸手接了过来。
回到学校之后,我高烧了两天,自己撑着挪到医务室打针吃药,也依旧赌气不去看沈朝咏。
不过我也依稀听到传言,一班的优等生沈朝咏被人打伤,这几天六班的魏亚亚不顾自己的伤帮着忙前忙后端水送药,啧啧,看起来魏亚亚的感情攻势还真有效。
课间,我听着周遭同学的窃窃私语,正坐在单杠上生着闷气,有什么东西已经送到了我的眼前。
是位陌生的女孩子,她脸色微红的看着我:“你好,我听说你是沈朝咏的青梅竹马,那个……能帮我把这份笔记带给他吗?听说他受伤了,我帮他多写了一份笔记。”
我盯着如此碍眼的笔记本,几乎要用目光活活戳出一个洞来,忽然就心怀报复的嗤笑出声:“喂,你是一班的吧,你的消息可真是不灵通呀,你还不知道么?人家沈朝咏在医院里,可是已经有了女朋友啊。”
“哎?”女生瞪大眼,几乎要哭出来。
“你还想追他的话,就死了这条心吧,你在这儿默默付出,人家给沈朝咏喂药喂水鞍前马后,你还真以为你有机会么?哼!”我也不知是为什么,竟然越说越气,那些恶毒的话就这样源源不断的冒出了口。
最后还是洛铃拉走了我,她担忧的看着我:“何依然,你是在迁怒吗?我听说盛跃然已经去找魏亚亚的麻烦了?”
“我有什么可迁怒的?”我嘴硬着:“爱找谁的麻烦找谁的麻烦,现在啊,哼,她还不是因祸得福么?”
洛铃忽然意味深长的笑了,很乖巧的说着:“那么,依然,你是不是喜欢你哥哥呀?”
“我不喜欢他。”我留下一句话,扭头就走:“我和他那么熟悉,要喜欢的话早就能喜欢上了。”
那天夜里,我把自己蒙在被子里,打着手电,一边流泪一边写日记:
“夏亭,你知道吗?所有的一切,都是会改变的,我们永远无法把握眼前的珍贵情感,沈朝咏,我遇见他之后的时间,都要比我遇见他之前经历的时间要长了,可是,我还一直坚信着,不管多么昏暗的灯光,不管多么慌乱的处境,他也依旧可以一眼认出我,伸手对着我,微笑着说:“一起回去吧。
原来唯一错误的只有自大的我,我一直自豪于这份青梅竹马的情感,不知不觉,就对沈朝咏有了独占欲,所以现在的我,才会这么难过……”
一连几天,我都玩命般的学习着,背书背到十二点,一个人坐在宿舍晕黄的灯光之下,直到累的上下眼皮打架,才怏怏的去睡觉。
累坏了就可以不去想那么多,我这样自我安慰着。
我慢慢的发现那个毛病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上,时常自言自语,而倾诉的对象,永远是“夏亭”。
转眼就到了周日,我寻思着要去参加英语补习班,就邀了同样报班了的洛铃一起,然而刚刚走到门口,我停下了脚步。
迎面而来的是沈朝咏和魏亚亚。
沈朝咏已经恢复了平日的潇洒淡然的模样,只是脸上还贴着一块创可贴,而魏亚亚,头上的绷带被绑成一个花结的样式,跟在他的后面快乐的说着什么。
“啊,亚亚!”洛铃看到了他们,张口就喊。
我尴尬的面对着沈朝咏,青梅竹马住院这么多天,连一次也没有去探望过他,确实十分不合适,但是转瞬就想起了那天的事情,心底难受的感觉铺天盖地。
“何依然。”先开口的是沈朝咏,他担忧的看着我:“那天的你,没事吧。”
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,我咬咬唇努力压抑下去,看看,休养了这么几天有个美人儿在身边伺候着,就什么都忘了,就像是到了今天,才记起对我问一句“没事吧”。
而这时的魏亚亚正堂而皇之的把手搭在沈朝咏的肩膀上,冲洛铃眯着眼睛笑,洛铃看了看,犹豫的问:“你们在一起了?”
“哈哈,洛铃,还是让我来给你介绍一遍好了,这是沈朝咏,这个呢,就是沈朝咏的妹妹,其实是他青梅竹马。”魏亚亚笑的花枝乱颤,对着沈朝咏一脸势在必得。
“啊?原来他不是你亲哥哥?”洛铃看看我,恍然大悟。
“魏亚亚,你说够了没?”我沉声说,什么时候我还轮的着她介绍了,看来在医院里,沈朝咏把什么事都和她说了,包括小时候一句无意之言得来的这份保护。
沈朝咏却径直伸手,将魏亚亚大咧咧搭在他肩膀上的手给揪了下来,皱眉说:“魏亚亚,我有没有和你说过,我有喜欢的人了。”
三人呆若木鸡,魏亚亚显然没想到沈朝咏这么不给面子,脸色青一阵红一阵,恨恨的掉头就走。
沈朝咏不再理她,看了我一眼:“何依然,这几天的笔记借我吧。”
我哼了一声,也转身离开。
他忽然有些急切的拉住我的手:“何依然!”
“放手!”我大喊,声音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温暖的指尖松开我的手腕时,我倔强的扭过头去,不让他看见我的泪水。
我有喜欢的人了,这是个借口,不懂吗?我想起沈朝咏那天说的话。
洛铃自然去追魏亚亚,只是后来和我说到这一幕时还是忍不住感慨万千,魏亚亚居然就这么当众失恋,面子上怎么下的来?沈朝咏不喜欢魏亚亚,那又能喜欢谁呢?
那时我和洛铃正逃了课间操坐在花园里聊天,我看到一班的几个同学正在不远处认认真真的出黑板报,沈朝咏也在那群人中,他正站在高高的凳子上,左手拿着参考的画册,右手捏着粉笔,正在细致的涂抹着,阳光下,他的发丝泛出茸茸的金光,俊朗的脸庞认真的神情,如同一个遗落在无数光年之外的天使。
我一直一直的看着他,直到,敏锐地察觉到身边有不一样的目光。
四下环顾,我看到一位身材高挑,打扮入时的女子,二十岁左右,戴着大大的遮阳帽和墨镜,穿着一身鲜红的风衣,正倚在校园的围墙边,静静的、却也是专注的看着沈朝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