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道是自己,“升级”了?
叶恒的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一个这样的可能。萝莉控这种东西,其实也有天生的和非天生的两种,和搞基有些类似,有些人出生就喜欢搞基,喜欢男人,而有些人却是后来才改变的。就比如华国曾经的大明星“哥哥”,他前面也是喜欢过女人,向女人求过婚,后来才和男人组成了一对的。不过后来广泛传的是,就算最后他和男人在一起了,他也并不是同性恋,而是恋爱的范围比较广大,只是喜欢这个人,而不在乎是男人女人的那种。
抛去这些传言,回到正题,叶恒也不是天生的萝莉控,他在小时候还是喜欢刘亦菲那种神仙姐姐的类型的,看电视也十分喜欢看刘亦菲,甚至还想要照下来,洗出照片。直到后来,他才慢慢的向萝莉控转化,而且不是直接进化的萝莉控,是先进化成“可爱控”,才变为最终的“萝莉控”的。
所以说,对他这种并不是天生的萝莉控来说,这种属性其实是可以变的。难道现在自己也开始对熟女御姐产生兴趣了吗?去过还是萝莉年龄的女生宿舍,现在又进了御姐年龄的女人宿舍?
叶恒赶紧打消了自己的这个念头,想得太远了,而且继续下去,这将是一条无法回归的堕落道路啊!
喜欢萝莉的喜欢萝莉,喜欢御姐的喜欢御姐,但是,身兼萝莉和御姐两大极端,以后该怎么娶老婆啊!华国可是一夫一妻制的啊!
“想什么呢。坐吧,要喝茶吗?我给你倒点。”叶恒似乎是白莎在学校的房子里的第一个“其他人”,还是异性,虽然只是个学生,但白莎还是用招待客人的方式招待他了。
“好啊。”叶恒点了点头,在学校很少能喝到热水,热水房的热水通常也用来洗头洗脸,而且有时候还并没有完全烧开,冬天里能够喝上一口热水是很暖心的。
白莎点了点头,给他倒水去了。
叶恒打量了打量屋子中的摆设,还挺齐全的,有厨房有卫生间,电视也有,不过是那种很老版本的大屁股电视,但这本来就是给老师配备的房子,有这些已经不错了。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没有空调,冬天比较难起床,夏天的话更惨,能热得睡不着。
在别人的家里,不经允许就随便的逛别人的卧室什么的是不礼貌的。叶恒虽然脸皮厚,但还是比较懂礼貌的,只坐在客厅向白莎的屋子里看了几眼。她的卧室很整洁,并没有女生宿舍里何甜甜的那种梦幻,也没有丁慧欣的粉色。要真说有什么特点的话,那就是窗帘,白莎卧室的窗帘是两层的,一层白色,一层淡
青,现在拉起来的就是白色,白色的窗帘是比较朦胧的那种纱,能透光,但没有明显的光线,光线只能在上面留个影子,想想大早上,第一缕阳光从窗口照进白色的窗纱,让整个房间都散发着朦胧的白光那种感觉。叶恒就觉得有一种迷之的向往,可能是因为太纯太文艺了吧!叶恒又联想起了白莎在白色的朦胧光芒中起身坐起,在朦胧的白光中对着窗户舒展身躯,有可能还是**的,那种风光.....光想想就让叶恒.....
唉?...唉?...这是什么?有液体流了下来,叶恒伸手摸了摸.....血啊!流鼻血了啊!这不是搞笑漫画中色男们才有的情节吗?现实中真的也会发生?这是凑巧吧,这真的是凑巧吧?
叶恒赶紧去厨房,用水龙头洗洗自己的鼻子了。
好在流的不多,叶恒吃得少,血气也不算旺盛,这大概只是青春期内分泌失调的一种表现,叶恒也就不去想那么多了。
白莎把水给他,自己却有点不知道干什么了,她并不擅长和别人交流,有心想打开电视缓解缓解尴尬,但又感觉自习课时间带着叶恒来自己家反而开始看电视有点不好了,孩子们来学校都是学习的,影响了他们的学习,家长们不得和你拼命?
不过说起学习,白莎又气又笑的看着叶恒,这家伙过来连半本书都没带,还谈什么学习?真是忽略了,因为第一次做这种事,有些心虚,喊叶恒的时候视线太多,他一过来就急匆匆的走了,根本就没有提醒叶恒再多带本书。
现在怎么办?开始直接教他唱歌,或者唱歌给他听吗?白莎犹豫着。
正想着,叶恒这边却已经拿出了手机,开始在上面敲打了起来,这家伙倒是挺自觉的!难道你来我这的真正目的就是玩手机吗?白莎又笑又气,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坏学生的包庇者一样了?真是一直将叶恒当成成年人了,却忘了他也有贪玩的本性。
“你在干什么?不是说要帮我练歌吗?怎么玩起了手机?”想到这,白莎就义正言辞了,叶恒的成绩那么好,可不能因为自己影响了他的未来。
“嘘,小声点,让我写会儿小说。”叶恒刚刚沉入点状态,对她比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。
写小说?这么小的孩子都会写小说了?而且还是用手机写?她半信半疑的,将头探过去看,却果然发现叶恒正在用一个TXT文档上的程序上不停的打着字,手速之快让她都眼花缭乱的,只看见一片一片的文字就这么从他的手中出来了。
这是小说?白莎还是有些不敢相信,一个人不可能真正的全能,她得到了许多人都得不到的成功,却也失去忽略了太多的东西,她对小说的印象只留在课堂上老师教的那些大文豪写的课本上,或者金庸古龙那种著名的小说家。不过那些不都是用手写的吗?而且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吗?她将眼睛看向了叶恒的双手所敲打出来的那些东西上,想要看看这些是否真的如他所说是小说。叶恒也没理她,她想看就让她看吧,自从和安若彤在一起以后,他写东西就再也不在乎身边有没人看着了,只要不是太多人,在对他做羞耻play就行。
白莎一开始只是抱着确认他写的是小说的念头,却没想到看着看着,却有些入迷了,叶恒打字很快,白莎的阅读习惯却不快,两人一个写,一个看,竟然达到了一种默契的重合,白莎阅读的速度慢到了叶恒打字的速度上,叶恒打字的速度快到了白莎的思路上,在这样的一种奇怪的默契中,两人似乎都忘却了时间的流动。直到.....下课铃打了起来。
白莎才猛然的惊醒,竟有些意犹未尽,叶恒写的东西诙谐而有趣,和自己看的那种课文一样有些枯燥的东西完全不一样,虽然有时候也有些没节操让人脸红,却的确很有看头。她没有看开头,只是从中间开始看的,就能有这样的沉迷,可想而知如果从头来看,肯定就沉迷其中了。
铃声过去,白莎惊醒了,叶恒却依然没有惊醒,还在快速的码字之中,他的一双手像是一个生产故事的机器,白莎这才真实体会到了“妙笔生花”的现实意义,叶恒的手本来就好看,在创造故事的时候,更有一种特别的魅力,像是捏造生命的女娲的手,竟让她微微有些痴迷。
摇了摇头,自己怎么能对自己的学生痴迷呢?这简直太不健康了。但她却又实在否认不了,这算是艺术的一种吧,其实是不搀在老师和学生的其他感情上的。她看着叶恒看着屏幕的侧脸,这时候才发现,叶恒的表情竟然如此专注,根本就没有被其他的环境所影响半丝半毫,他专注的看着屏幕,时而微笑,时而骄傲,时而却又带着几分感动。
他的心思完全用在了小说里,他的心完全沉浸在了小说的世界中,主角里,会随着主角的笑而笑,会随着主角的哭而哭,这么用心写出来的东西,怎么会不好看?同样的,这么用心唱的歌,怎么会没有情感?
这个孩子,到底有多少的艺术细胞啊.....
这,怎么会像个孩子呢?
看着这样的叶恒,白莎竟不忍心打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