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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九十七章吕布的事

  陆云见到了五子良将张文远。

  果然要比吕布有节操些。

  吕布已然心动,而张文远不为心动。

  张文远这样的人,更为陆云喜欢。

  不过,太忠心,要收服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
  如何收服了吕布,或者,如何收服了张文远,是一件需要深思熟虑的事。

  好在,陆云不缺时间。

  回程的路上,他有更多的时间。

  既然来到了并州,不去见并州的刺史极为不妥当。

  陆云便以此为由,请吕奉先互送他回并州治所。

  吕布自然答应。

  亦或是说,他正有此意。

  能与一郡太守相交,不是什么坏事,总有一天能用得着的。

  二人相谈甚欢。

  说是相谈,主要是陆云问,吕布答。

  吕布能够在鲜卑骑兵面前无敌,不意味着他在大汉官员面前也无敌。

  他甚至有些拘束。

 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。

  后世大宋的武将曾经打的西夏,辽国叫苦不迭,回到了朝廷便成了孙子,比如大将狄青……

  大汉以武立国,重视军功,自然不是大宋所能比,但边关武将,尤其是下层将领,对于朝廷官员仍保持着足够的敬畏。

  即便,他武功盖世。

  随着陆云与吕布的交谈,吕布的形象,在陆云心中越来越清晰。

  这位号称三国第一武将的吕布,其实也是一个普通人。

  他出生于并州五原,算是内蒙古大草原的人。

  他并没有出身在世家大族,如袁本初那般四世三公,家境显赫。

  他的家庭,太过平凡不过,父亲是一个边关武人,母亲家中有一些资产。

  穷文富武,正是因为他的母亲家境不错,吕布才能够自小练武,打的一身好基础。

  但从整个社会阶层来看,吕家仍属于寒门。

  有钱不一定是世家。

  世家一定有钱。

  有钱的不一定有书。

  有书的,才是世家大族。

  吕布,寒门出身,没怎么读书,或者只读了几本书。

  这样的人,在大汉朝多的是,在五原多的是。

  他们的前途,便是做一边关小兵,靠军功晋升。

  好在,吕布天生神力。

  又天生擅长统帅士卒。

  吕布十二岁入边军,厮杀数年,终于无人能敌。

  不料后来大汉朝打了败仗,五原沦陷。

  吕布的故乡便被鲜卑所占领。

  陆云听着吕布的话,记忆起了这一段事。

  熹平六年,公元177年,汉将田晏因事获罪,正逢鲜卑骚扰北方,田晏贿赂中常侍王甫怂恿汉灵帝对鲜卑宣战。田晏遂转任破鲜卑中郎将与乌丸校尉夏育、匈奴中郎将臧旻连同匈奴南单于分兵三路讨伐鲜卑,结果大败而归,大军十损七八,田晏削爵为庶人。

  大汉军队的强大,世人皆知。

  但当主将以升官发财为目的,他们的武力再高,结局已经定了。

  此次一战后,鲜卑长驱直入,便是五原——吕布的家乡也直接沦陷。

  吕布只得离了家乡投了丁原,希望做出一番大事业,至少……收服自己故乡。

  他的确被丁原所重视,认做义子,又为并州主簿。

  平时忙碌公务,若有战事,则上马为将。

  只是,他等待了数年,并不见丁刺史出兵收服五原。

  并州对外以防御为主,绝不擅自开启战争。

  因此,吕布闷闷不乐。

  “某不知义父是什么心思,鲜卑小儿,蝼蚁一般,却占我家乡!我欲领兵收复,即便百余骑,便可长驱直入,收复故土,义父却不允许,徒之奈何?”吕布闷声闷气,郁闷出声。

  他实在是想不懂。

  这么简单的事,义父为什么不允许。

  陆云摇了摇头。

  这样的事,吕布怕是由于阅历并不能看清。

  纵然他未来是三国第一武将,但他现在,只是边关一小将,又如何知道大汉的事?

  大汉到了如今,已经风雨飘摇。

  朝廷对边关的约束力,越来越弱。

  朝廷诸公不求出征塞外,战功卓著,只求边境平静,能够抵御外敌。

  这就够了。

  不需要出征了。

  至于丁建阳,或许想出兵收服故土,但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
  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

  打仗的事,牵扯太多。

  何况,他还有自己的思量。

  所以,即便对于吕布来说简简单单的事,仍旧无法实现。

  “若我日后有所成就,必教奉先收复故土!”陆云想了想,开口道。

  如今的吕奉先啊,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。

  就如许多普普通通的百姓一样。

  只不过比普通人多了的,是他的武力。

  他的武力太为强大。

  而除了武力之外,他的思想都只是一个普通人该有的。

  他现在,是混一口饭吃。

  他还想混的更好。

  他还想收复故土。

  这样的人,可以收服。

  “多谢大人!”吕布郑重一拜。

  每一个人,都有自己的理想。

  他,吕布,自然也有。

  若有朝一日能够收复自己故乡,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!

  可惜,丁建阳误他!

  ……

  符车前行,渐渐到了并州的治所。

  人声开始鼎沸,人烟渐渐稠密。

  吕布与一辆符车进了城。

  “战神来了!”

  沿途见着吕布的百姓们,纷纷议论了起来。

  他们的议论声渐渐汇在一处,变成兴奋的喝彩声,沿途无论是卖糖葫芦的还是摆小摊的,都发出真心地欢呼,也有那胆大的大声地打着招呼。

  吕布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,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,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,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,弓箭随身,手持方天画戟,笑着挥手,与众人打了打招呼。

  看起来,他很享受这样的经历……

  于是城中的欢呼声、喝彩声变得更大,直似要冲破天空。

  “奉先,他们对你很崇拜啊!”

  张飞似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,颇为好奇。

  他在涿县时,可没这么受欢迎。

  人人都怕他。

  怕他的大嗓门,也怕他的武力。

  他还没有享受过这种万众欢呼的场景。

  吕布笑意连连,似乎忘记了不快事,笑道:“布保家卫国,护佑一方百姓,这里的人自然会崇拜我。”

  吕布又看了一眼符车,笑容微敛,道:“大人,我们这就往刺史府,见一见我的义父!”

  “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