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糊清灭洋1880 > 第一章:无异像的穿越

  冷风中,李林杨已经懵懂发呆了几个小时,他是怎么也想不明白,自己怎么就特喵喵的穿越了。

  比李林杨还懵懂的,是脚边的一个笼子,笼子里有一只漂亮的小蜜獾,也就是号称“非洲平头哥”的那种最最“生死看淡、不服就干”脾气暴躁的小动物。

  这只小蜜獾,现在的表现是一点“平头哥”气质都没有,反倒好似宠物哈巴狗,卧在笼子里不叫不闹安安静静。

  荒山野岭之中,傍晚的寒冷以及远处传来的野兽嚎叫让一人一动物都瑟瑟发抖。一阵冷风再次吹过,李林杨不得不清醒了----再这样下去:冻死不大可能,估计更大的可能是变成了狮子或者其他野兽的口中食物,然后变成翔,然后变成一堆肥沃野草或者芦荟的养分。

  经过好一番的心理建设,李林杨口中念叨着:“对不住了,哥们儿。。”

  开始了一项非常考验心理素质的工作。

  地上躺着一个黑哥们儿,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。但李林杨已经在寒风中冻了几个小时,就是没敢扒了这位的衣服。

  “不逼一逼,你就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有多大。”李林杨再次为自己做心理建设。

  扭着头,不敢看那张死人脸,他双手抖着好不容易解开了黑哥们儿的冲锋衣外套,呃,还是中国产的。李林杨思维一发散,一不小心就再次看到了小黑哥们儿的死人脸。

  小黑的眼睛睁得圆圆的,仿佛散发着某种“幽光”,李林杨再次被吓的蹲坐在地上(前面已经被吓倒了几次)。

  对于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,最多是杀过鸡,打过架的年轻人,最大的冒险乃是打猎,李林杨实在是难以做到冷静的从一个死人身上扒衣服。

  “这个家伙是劫匪啊。。。”李林杨再次自我心理建设:“不是这个家伙,老子怎么会穿越到这荒山野岭啊。”

  “劫匪,就是敌人。”

  “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,对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。”

  “不对,后面半句去掉。”

  这个死掉的小黑,李林杨可以发誓,真不是他杀的。中午,李林杨从一个华人老板的饭店中吃了顿家乡味的中餐,然后提着“平头哥”出饭店,进停车场,准备开车回自己租住房子。

  然后。。他就看到了眼前这个小黑哥们儿,一头脏辫,穿一件蓝色的蒙头冲锋衣,胸口拉链半开,露着一条大金链子。这个小黑,年龄,估计还不到十八岁,几乎是标准的南非小痞子打扮,张牙舞爪的举着刀(伞兵刀),叫声很大很尖:“手机,钱!”

  李林杨在南非已经打拼了两年多,南非无论是气候、环境还是生活节奏以及工作,都让李林杨非常喜欢。甚至是人,不论黑白黄,大都相处的很不错。但是,生活在南非,为所有华人诟病的唯一一点就是治安:打劫这种事儿常见,枪战谋杀也不罕见。李林杨有过一次被打劫的经验,也听很多华人老乡们交流经验,也看过类似《防劫匪指南》这类书。

  总而言之,遇到这种事儿,要钱要命的选择而已。小黑们打劫,一般的来说就是要手机要钱,很少伤人(其实也不少)。

  因此,李林杨遇到了打劫,并没有纠结是否反抗,而是冷静的采取了《防劫匪指南》上所推荐的最佳方案。

  “冷静,冷静。兄弟。”一边劝导劫匪,避免刺激劫匪的神经,这个小黑哥们儿很明显是个雏,怕是比李林杨还紧张。

  他一边慢慢后退,和劫匪拉开距离。

  小黑没有意识到李林杨隐蔽的行为目的,还在尖叫:“手机!手机!钱!”

  “伙计,别冲动。”一边说着,李林杨一边慢慢的掏出了手机。菊花手机也不贵,没有必要另生枝节。李林杨几乎是按照书上的指导,轻轻的把手机扔向了小黑,只不过稍稍偏离一点,以进一步的拉开和劫匪的距离。

  根据李林杨的经验,一般情况下,劫匪会捡了手机然后立马跑掉。李林杨在扔出手机的一霎那,已经按动了轿车门电子锁,准备立马上车,走人。

  但,异变就在此刻发生!

  后来李林杨多次回忆,所谓的异变,既没有地动山摇,也没有电闪雷鸣,更没有外星飞船和虫洞。

  太特喵平淡了,平淡的干脆不像穿越!

  菊花手机从李林杨手中抛出,遵从了地球引力,划过一道抛物线。很明显必然的落在它该落的地方。

  小黑劫匪看见了,下意识侧身,然后弯腰,伸出一只手,准备捞手机。

  手机距离地面不到二十厘米,小黑劫匪伸出的手距离手机也不过三十厘米...

  李林杨竭力的想把后面发生的事情分析出一个真相,或者逻辑,但眼睛看到的景象,完全不合乎逻辑,一点都不讲科学!

  手机和小黑劫匪一只手消失了!无声无息!

  然后是小黑劫匪,噗通一声栽倒在地,没有惨叫,没有挣扎,就这么死翘翘了。

  多么深刻的教育!做坏事,要挨雷劈,不对!不是挨雷劈,是老天要给惩戒--时空魔法!

  小黑摔倒嗝屁,李林杨的目光被吸引,当他转移目光,这才发现:饭店停车场,全都不存在,变成了荒山野岭!山还是那山,却已不是那山!

  穿越了!就这么穿越了。

  李林杨很自责,倒不是因为死了一个小黑劫匪,而是笼子里的“平头哥”!

  小黑劫匪因为做坏事,受到了老天的惩戒。自己好像做的也不是什么“好事”吧?

  有钱人的爱好千奇百怪,中东的油富豪们连“蜜獾”也需要选美!李林杨接了一小单生意,就与此有关,笼子里的“平头哥”就是李林杨花了六百多美元从一个南非土著祖鲁人手里买的,这只小蜜獾,堪称平头哥中的“美女”(母的)--应当叫“平头妹”,不仅皮毛光滑,甚至连面部都没有一点伤疤,嘴巴不尖,样子很有点萌呆。完全符合中东富豪的要求!

  交易成功的话,估计能赚个两三千刀,甚至五千,一万!

  当然了,这个交易肯定是不那么“合法”。但在南非这块,要说违法也称不上,李林杨花钱买了狩猎许可证的。

  遇到未知,李林杨即便是无神主义,也不免疑神疑鬼,良心发现了一把:打开笼子---放生“平头妹”。

  蜜獾是那种出了名的野性难驯,一般情况下根本关不住的,也几乎无法驯养。但此时“平头妹”却乖的和一只哈巴狗一般,团在笼子里就是不出来。

  “外面的世界好可怕!”平头妹估计是这么想。

  动物的直觉?“平头妹”好像是意识到了穿越!

  在“平头妹”小圆眼睛的注视下,李林杨颤抖着手,终于帮小黑劫匪合上了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。

  仿佛闯过了一道心理坎儿,李林杨后面的动作就快多了。

  扒掉了小黑的外套,毛衣,正准备扒掉小黑的裤子(会不会引起歧义?),“梆铛”一声,小黑的腰间掉下一个沉甸甸的家伙。入手一看,让李林杨倒吸一口凉气:手枪,而且是威力巨大的m1911a1手枪!这玩意可是美军曾经的制式战场手枪,堪称轻武器之中的经典。他此前还真玩过这种手枪,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:威力大,后坐力大!

  夕阳的微光下,李林杨甚至看清了,这只手枪竟然还是胡桃木的柄:这玩意完全可以当古董的,估计至少是二战前的产品,甚至可能是一战前的产品。论价值,比手机可高多了,如果完好,至少几万美金。小黑这他苗的是拿着“金碗”要饭啊!

  李林杨嘟囔一番,但后来的事实告诉李林杨,小黑智商虽然低,但不傻。这只手枪其实是大路货,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产品,枪柄上的胡桃木乃是后来配做的玩意。

  虽然很担心染上某种不可言说的病症,但寒冷的威胁就在眼前,李林杨也只能强忍着恶心扒下了小黑的裤子,然后从上到下,裹了一身。

  话说,李林杨勉强算是一个医生--牙医,一番打扮也不免俗:西装革履。这套衣服穿着有点品味,但穿越了绝对不如小黑劫匪身上的冲锋衣、工装裤,马丁靴实用,尤其是在冬天。

  “不冷了!”

  终于,李林杨避免了被冻死的危机。

  手摸了摸兜(小黑的衣服),尴尬了:有打火机,还有半包烟(猪脚不抽烟,因此没有打火机)。

  南非的冬季,虽然也比较冷,但很少零度以下的。只要有火,其实野外抗一夜,倒也不至于真的冻死。生存的压力是第一位的,即便有打火机,李林杨也没有矫情的把裹在身上的衣服再给脱掉。

  既然连衣服都扒了,李林杨也就没有继续矫情,毫不犹豫的把小黑腕上的“金表”给扒了下来。没了手机,他需要这个掌握时间。

  至于大金链子,他根本没动---那玩意和金表一样,都特么假货,金表还有点实用功能,大金链子只是小黑们在黑妹面前炫耀求偶的道具,几乎全世界的小黑混混都有这么个嗜好。

  小黑们的大金链子,大多是金属表面镀金的,这就够好笑了。更有扔到水里能漂起来的--塑料外镀一层金色!

  看看可怜巴巴的“平头妹”,李林杨掂起笼子,趁着天边还有一丝微光,找到了一块“易守难攻”的宿营地。在付出血的代价(手上被杂草木柴划了几道口子)之后,终于生起了一堆篝火。

  手很疼,但再疼也是值得的。李林杨在南非打过猎,也曾经野营过,但并没有独自野外生存的经验,不过起码的常识还是知道的:野兽都怕火,夜间野外宿营,篝火是必不可少的。

  望着篝火,李林杨一边发呆,一边机械的往火堆中加柴。周围三块巨石围成一个小小空间,刚够他半卧,出口处只有一米多宽,被熊熊的篝火堵住。唯一不大惬意的就是风向不定,偶尔会把烟雾吹到脸上,引起一顿咳嗽。

  肚子咕咕的叫,平头妹也开始不安,李林杨这才意识到:饿了!真饿了!

  笨蛋不?从来没有挨饿经验,估计大多数读者也没经历过,在一连串的震惊之后,忘记了饥饿,好像也不是不可理解。

  “平头妹,你也饿了?”

  李林杨心说,你饿我也饿,要不商量一下:我把你吃了咋样?有火有刀,虽然不知道蜜獾肉的味道,但总比没得吃好。

  平头妹仿佛听懂了李林杨的恶意,龇牙咧嘴,张牙舞爪。

  “算了,同是天涯沦落。。。生物。我就不吃你了。”李林杨再次提了笼子侧身到了石围墙之外:“虽然我不吃你,但你也别想我喂你,自己找食儿去吧。”

  平头妹这次是想赖在笼子里也不成了,她被倒出来了。

  摔了一下的平头妹没有撕咬发怒,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。。

  只是片刻,坐在火堆前的李林杨就意识到自己办了一件“错事”。倒不是没吃了蜜獾“平头妹”现在后悔(猪脚还是善良地。。。尾音要拖长)。而是刚刚有“平头妹”在,他没有太过强烈的孤独感。现在除了火堆中树脂燃烧的劈里啪啦声,就是呼呼风声,远处不时地还有一声两声悠长的野兽嚎叫声音。那种“天地之中,唯有一人”的孤独感觉,让李林杨再次开始胡思乱想。

  这次李林杨没有胡思乱想太久。

  狮子!

  而且是一群狮子来了!

  对非洲草原上的王者,是个人都得怕。更何况是李林杨这种只有几次旅游型打猎的年轻人。

  想起来有关狮子的一切传说,虽然据说不饥饿的狮子不会主动攻击人,但当你看到足足一米五高,三米多长的“巨兽”,那种几乎写在基因里的恐惧根本不可抑制倏然就冒了出来,让李林杨几乎僵硬。他哆嗦着取出手枪,打开保险,拉开枪机。

  幸亏狮子怕火,只是在远处徘徊了一阵,就远远的离去。否则,且不说手枪对狮子这种大家伙有没有用,也不说李林杨能不能打得准,只说李林杨从取出手枪到完成射击准备,至少花了五分钟。这时间,足够狮子把李林杨撕成碎片了。

  狮子的光临,让李林杨受惊至少两个小时,然后再也撑不住疲倦,昏昏睡去,睡梦中李林杨甚至听到了或许是小狮子在打闹的扑腾声。于是惊醒,迷糊,再惊醒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