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御兽小神仙 > 第九十二回 鬼城酒池

  杨天启有点挠头道:“你对我没什么用啊,我就是看你不爽,想看看强读了那传承你是什么反应。”

  纸球灰心道:“既然无用,我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,还请毁掉我,令我解脱!”

  杨天启悲天悯人道:“你这是什么话,上天有好生之德,我杨天启大慈大悲,怎会因为别人对我无用就伤及无辜?”

  “你……”纸球郁闷道:“好事坏事都让你做了,好话坏话都让你说了,你到底想怎样?”

  杨天启走过去,蹲下身解开白猫雕像上的套索,一边笑道:“这样吧,我临时想到一个实验项目,你既然以纸为身,能发出三十三天仙外剑,我就将那传承卷轴与你合炼,看看你能达到何等成就。”

  套索一开,白猫复生,这猫也没跑,站在一边,歪头用好奇的目光看着纸球。

  杨天启隔空作法,手上印决一出,纸球融入卷轴。

  他接过飞来的卷轴,合手一抹,卷轴便化作了一把两尺长的纸剑。

  杨天启用食指指锋挑破拇指指腹,在空白剑身上画出一道紫血符箓。

  “以血为源,天剑自成,炼!”

  纸剑上的符箓定下,剑身溜溜一转,化作一枚带紫纹的剑丸,在剑与剑丸之间来回变换九次之后,彻底稳定下来。

  “天外炼剑法,怎么可能?你刚刚得了传承,竟能做到一剑九炼?”那剑丸定下形态后,震惊出声。

  杨天启傲然道:“我有《化梦返生大法》,一梦便可百年,区区天蓬传承,我自然信手拈来。”

  “你既然是壁纸之身,又是天蓬残念,以后你就叫纸天蓬吧。”

  “这剑以你的剑意为主,便叫天蓬剑。”

  杨天启扭头看着大白猫道:“我看我家大白和你挺亲近的,以后你就跟着它好了。”

  “大白?不!此乃南方斗鬼,是翠花大猫神的直系后裔!”纸天蓬看到大白,惊为天猫,一语道破了它的身世。

  杨天启却抓错了重点:“原来画中那娘里娘气的猫儿叫翠花呀,真是低俗,比我家大白差远了!”

  “大白也没比翠花好到哪里去吧?”纸天蓬心中腹诽,却不好出声拂了杨天启面子。

  “咪呜!”

  大白猫则是投过来鄙夷的眼神,走了几步,回头叫了一声。

  “咪呜!”

  见杨天启傻站着没搭理自己,它又走了几步,回头出声催促。

  杨天启把极恶小鬼和魔血球招了过来,见到大白猫的异常举动,抬步跟了上去。

  “大白,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?”

  “咪呜!”大白猫抬头叫了一声继续赶路。

  “有好东西献给我呀?大白你长大了,有孝心了啊!”

  大白猫走了几步,发动空间传送,猫影一闪,不见了踪影。

  杨天启自然裹挟其余人一起跟上。

  再出来空间时,众人来到了一面巨大的城墙下。

  墙上有很多兔头人身的怪物穿甲持兵,正在巡逻,不时拿出一只人类断手或者断脚往嘴里啃吃。

  “咪呜!”大白猫声音变小,悄悄摸摸往一个城边狗洞爬去。

  “且慢!”杨天启制止了大白猫,指了指狗洞又指了指那边的大门道:“你怎的这般没志气,有大门不走,非要自降身份去钻狗洞?”

  “咪呜!”大白猫一脸无辜。

  “哦,你说这是个猫洞?那倒是挺符合你的身份的!”

  杨天启话风一转:“可我是个人,还是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,我要走大门进去!”

  “咪呜!”大白猫昂了昂脑袋,示意杨天启去看那些彪悍的兔怪。

  杨天启哈哈一笑:“几只兔子罢了,看把你吓得!”

  “它们敢当我面吃人,就已经是取死之道,你却不必在意它们。”

  “龙潮,去吧!”

  杨天启朝着手边血球一挥手,一条条数米长的紫龙从窜出,它们爬上城墙,缠住兔怪,将毒牙刺进它们身体。

  城墙上的诸多兔怪只见城下突然起了一阵浩大的紫潮,再回过神来,潮水已经蔓延过了城墙,它们被紫龙淹没。

  “咪呜!”大白猫着急地叫了一声,用嘴拉住杨天启衣袖,开启空间就要逃跑。

  杨天启捏住它的后颈皮放到眼前,冲它笑道:“勇敢一点嘛,杀都杀了,难道还不敢进去看一看?”

  “我倒是很好奇你说的好东西是什么呢!”

  白猫顿时面如死灰,估计已经开始后悔带这么个不靠谱的主人来这里。

  忽然地,城内一片金光照来,肆虐的紫龙尽数稀碎,化作魔血退回了杨天启身边。

  “哪里来的朋友,既已到此,何不与我把酒言欢,再一决生死?”

  低沉的男声在浩瀚城池间响起,坦坦荡荡,却又让人毛骨悚然。

  杨天启笑道:“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死之前大家还能吃饱的,朋友,厚道人啊!”

  他身形几个闪烁,就带着众人进了那城池。

  城池之中建筑古秀,可谓星罗棋布,鳞次栉比。

  在城中央有一方千米小湖,湖水金黄,漾漾生波。

  湖中心有一奇异小亭,飞檐作角,四柱支撑。

  湖水在亭子周围化作四股,沿亭角而上,在中心汇聚,凝结为一滴滴琥珀色的液体掉入亭子中间的石井之中。

  此时便有人坐在石井边,用器具装了液体倒入酒壶,又弯下酒壶倒入酒杯。

  到这一步,杯中液体已经化作纯清之色,散发出浓郁酒香来。

  那人头戴斗笠,一身金衣,身旁放着一把三米长的奇形长刀,此时倒了两杯酒,将其中一杯推去了身前长桌的对面。

  下一刻,长桌对面紫光一闪,杨天启盘坐下来,拿了那杯子一口喝下。

  “好酒!难怪我家猫儿如此惦记!”

  那酒酒液清澈透明,香气优雅舒适,入口醇和浓郁,饮后甘爽味长,喝得杨天启开口大赞。

  金衣人也喝下一杯,笑道:“好胆量!你我是敌非友,就不怕我在其中下毒?”

  “这世间毒药虽多,我杨天启也能辩得八九,剩下一二若是分辨不出,虽死无憾呐!”杨天启淡淡地道。

  金衣人闻言大笑:“好你个小娃娃!出生十多年,也敢在我面前大放厥词,果然不知死活!”

  杨天启道:“我自生而知之,反倒你这老而不死之辈,怕是不知死字该如何去写,今天我不妨教一教你。”

  两人之间剑拔弩张,眼看大战一触即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