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蜀汉 > 第一百七十章 徐庶徐元直,荆州马政

  十日光景,匆匆而至。

  建安二十四年的第一场雪,已经是开始纷纷而下了。

  而且是越下越大,只不过一夜,天下皆白。

  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。

  宛城。

  府衙大堂。

  刘禅端坐在主位上,他身披黑貂皮,此刻眼前食塌上,正放置着一杯滚烫的烧酒。

  在大堂中,早有火盆升起,火盆之上,炭火烹煮着酒水。

  汩汩汩~

  酒水沸腾,满堂之中,皆有酒香。

  在刘禅身侧,关银屏正上前来伺候刘禅,无微不至。

  一动一静之间,皆是风光无限。

  在刘禅面前,正有一位身穿锦衣的中年人。

  正是商贾李明。

  “臣下,拜见殿下。”

  李明原本是南中游商,但是在刘禅攻伐高定的时候,愿将全身家资压上,最终被刘禅重用。

  儿子如今更是在太子府中,为太子宾客。

  而他由原来的南中游商,一下子便有了太子刘禅的背景。

  他手下商队,不仅仅在南中之地行商,在荆州、甚至到雍凉之地,都有涉猎。

  到了这种规模,其实他手下的商队,已经不在他手上了,而是被刘禅收为己用了。

  说是游商,但更是有‘皇商’的属性。

  “今日召你过来,便是有事要询问。”

  李明脸上缀着谀笑,他对着刘禅行一礼,说道:“殿下有何吩咐,尽可直言,臣下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刘禅微微一笑,说道:“我若是要在荆州养马,你可弄来上好的马种?”

  荆州养马?

  李明一愣,有些迟疑的说道:“若是养马的话,南中、武陵一带,便有蜀马,滇马。”

  “那些都是矮马,不堪一用,我是要拿来做战马的。”

  如今九州之中,马匹大致分为三种。

  其一:乌桓马。

  这种马属于中体型马种,产地在幽州、并州一带。公孙瓒的“白马义从”就是采用的这种马。

  其二,匈奴马。

  该马属于大型马,原产地在西域的大宛、夏月一带,也就是今天阿拉伯马的祖先。汉武帝后,由西域引进该马种,普遍产地在凉州一带,所谓“西凉铁骑”,用的就是这种马。

  其三,南马。

  这种马生活在三国南方,在荆州、益州巴郡等地都有分布。身材矮小,不适合作为战马使用,但吃苦耐劳,很适合作为后勤的驮马使用。蜀马、滇马,都属于南马。

  东汉曾在四川、云南设置马苑。西南马适于山区生态环境,不乏名贵良马,但作军用多不及北方马。

  高不逾三尺。

  像是大理马,体型矮小紧凑,行动灵敏。四肢结实,筋腱发育良好,属兼用型驮乘马种。

  比起虎豹骑所乘西域马比起来,简直就是成年人与小孩一般。

  两者若是在战场上相遇,人家高头大马,打仗的时候就可以居高临下,而且马力更强,你哪里是对手?

  从虎豹骑手上抢来的高头大马,他手下骑军个个争着抢着要!

  “马者甲兵之本,国之大用,此事事关重大,伱可有路子?”

  李明知晓刘禅的决心,他只得说道:“雍凉之地产战马,亦可得到西域良种,但若是要做种马,一时之间,最多带百十匹过来。”

  主要是雍凉之地现在还非在刘禅之手,要想走私的话,难度比较大。

  用重金收买羌酋,可得些许良种。

  但要多的话,不可能。

  “百十匹的话,也够了。”

  南马个子虽矮,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。

  那便是耐力强。

  若是西域马能与南马杂交,生出高大威猛,又耐力十足的马匹,那自然是最好的了。

  “殿下,既是要去买马,便需要找会相马的人,免得被人蒙骗。”

  刘禅轻轻点头,他说道:“你放心,我早有安排,我已找了马媛后人了。”

  随着马匹的应用越来越广泛,相马这一行业也应运而生。

  比如春秋战国时的寒风相口,麻朝相目,秦牙相前,赞君相后……

  以及西汉时的仪长孺相额,中帛氏相齿,谢氏相马鬃、马唇,丁都君相马的身材等等。

  而相马集大成者则是东汉的马媛,他选取前人的研究成果,对良马各部位应具之优异形态集中在一马身上,使这匹马的外形骨相达到良马最完善的境地。

  刘禅选的人,自然也是得了马媛真传的。

  “如此的话,臣下便放心了。”

  有了相马者,买马的时候就不会被骗了。

  “殿下准备在南郡养马?”

  刘禅摇头,说道:“非是在南郡,而是在武陵、长沙、零陵三郡设马场养马。”

  养马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
  刘禅这段时间从古书上,或者是直接询问养马人,将如何养马,养马的条件与成本,都是了解清楚了。

  马居六畜之首,无论在游牧文明还是农耕文明中,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,或者说马就是生产力的标志。

  很多人有误解:马只要喂草不就可以了吗?草不是到处都是吗?养马是很简单的事情。

  其实,这大错特错。

  马是很精贵的牲畜。

  首先,马是食草动物没错,但是马的消化能力很弱,因为马不像牛一样会反刍。

  养马想一次喂饱几顿不吃,那是不可能的。

  历史上也有类似记载:“大中祥符六年二月二日,牧制置使言,淳泽并诸处马监,每冬寒至,春草未出时,马在野,多因草少,致成瘦弱。”而马一瘦弱就干不了活了。

  其次,马的胃口很大。

  一匹马一年的需求量大概是三千多斤;而牛的饲料就比较宽泛,麦秸、高粱杆、粟杆皆可,一年也就接近三千斤;虽然驴和马一样,也不反刍,但是一头驴一年需求的草两千斤,比马少多了。

  再者,马不能光吃草,还得喂粮食,特别是干重活时,战时的战马就更不用说了,几乎“一日三餐”都得喂粮食,甚至普通百姓都吃不上的豆料。

  这成本,太高了。

  “在三郡之地设马场,或还能成。”

  南郡百姓稠密,若是将良田做草场,那不是浪费资源吗?

  “殿下或可让百姓养马,然后官府高价收购,或许可以降些成本。”

  在一边,关银屏亦是点头。

  “这个方法好,若是人人养马,日后军中肯定就不缺战马了。”

  想得倒挺美。

  “此计恐难成。”

  李明与关银屏所想,后世的时候,宋朝也干过。

  而且宋朝丢失燕云十六州,与刘禅现在一样,都是没有主要的产马地。

  《宋史》记载:“元丰三年春,以王拱辰之请,诏开封府界、京东西、河北、陕西、河东路州县户各计资产市马,坊郭家产及三千缗、乡村五千缗、若坊郭乡村通及三千缗以上者,各养一马,增倍者马亦如之。”

  显然,城市户家产要达到三千贯,乡村五千贯,这才养得起马。

  这要求显然是比较高的,普通农户根本养不起马。

  要想推广出去?

  人家还活不活了?

  家里养了个大爷,别马没饿死,人先饿死了。

  “养马颇为家资,寻常人难以承受,况一匹马,少说要数十亩地的草场供草,寻常人家岂能有之?”

  刘禅了解过了,东汉时设的马苑,马监草地四万八千余顷,也只能养五万匹马,一马占地五十亩。

  而五十亩地,差不多是一个中上等五口之家的水平了。

  因此,民间养马仅限于想象。

  “只是...仅凭商队得来百十匹马,等到何时,才能为军中供应良马?”

  一两年的时间,根本不够。

  刘禅轻轻一笑,说道:“一年不够两年,两年不够三年,这是百年大计。”

  在没得到产马地之前,便只能通过自己的途径养出马来。

  要么...

  便是北伐,将雍凉之地拿下。

  但短时间内,恐怕难成。

  打了太多仗了,未有一两年,甚至更久的时间休养生息,民力根本恢复不过来。

  而在这段时间内,刘禅可不想等。

  况且...

  在荆州养马,若是能杂交出良种出来,未必不如西域宝马。

  “个中之事,便交由李君了。”

  李明诚惶诚恐,连忙起身对着刘禅行礼,说道:“既然殿下都已经打算好了,那属下也不再多说了,多则一年半载,少则三个月,这百十匹良马马种,必送到荆州来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刘禅轻轻点头。

  “那属下告辞了。”

  李明离去之后,刘禅对着关银屏说道:“益州郡有不少铜矿、银矿、铁矿,尽快命人前去开采,还有,卷城西侧铁山上,亦有产出铁矿,此事交由董允负责,让他多打造些农具出来。”

  荆州百废待兴,有太多的事情,需要他刘禅来做了。

  “凤儿知晓了。”

  关银屏现在差不多成了他刘禅的小秘了。

  俗话说得好。

  有事秘书干,没事...

  咳咳。

  ...

  昆阳城中。

  城中府衙。

  魏王曹操临时行苑之中。

  “咳咳咳。”

  曹操捂着手巾,脸色苍白,眼神无神,全身上下,散发出一种虚弱的气息。

  他的额头布满细密的汗珠,滴落在手巾上,形成一片淡淡的湿痕。额角的皱纹更加深了,脸上的皮肤苍白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,看起来憔悴不堪。

  曹操捂住口腔,伴随着咳嗽声,手巾上染上了鲜红的血迹。每一次咳嗽都让他身体剧烈地颤抖,呼吸变得急促而困难。

  “大王...”

  一路随从的曹洪脸上露出关切之色。

  他眉头紧皱,心中很是焦急。

  这十日来,曹操的身子,那是一日不如一日。

  生命力的流逝之快,让他有些措不及防。

  若大王在军中薨逝...

  不!

  不行!

  这种事情,绝对不能发生!

  “还是回许都罢。”

  曹操摇了摇头,他将手上沾血的手巾放下去,说话的声音,亦是有些无力起来了。

  “徐元直可到了?”

  曹洪点了点头,说道:“便在堂中候着。”

  曹操微微颔首,说道:“便在此处见他,隔开帷帐,不要让他看到孤的模样。”

  “诺。”

  退出叶县,后续收尾,所有的事情都安排下去了,但是曹操依旧不放心。

  他想在离开之前,再见一见徐元直。

  徐庶?

  今能去刘玄德帐下,想必是欣喜若狂罢?

  很快,房中便升起帷帐,将房间分成两半。

  吱吖~

  房门打开,在外面等候良久的徐庶缓步入内。

  “臣下,拜见大王。”

  徐庶脸庞轮廓分明,线条柔和而匀称。虽然岁月留下了一些细纹,但仍然保持着相对年轻的风采。

  他的身材匀称而挺拔,透露出一种优雅和自信的姿态。身着朴素的衣袍,彰显出他不追求世俗华丽的风格,更注重内在的修养和品质。

  此刻在房中,隔着帷帐,徐庶根本看不到曹操的模样,只看到一个半躺在床榻上的人影。

  以及...

  房间中浓重的药草味,和这药草味中,隐隐带着的一丝一缕的血腥味。

  魏王曹操的身子,竟败坏至如此程度吗?

  徐庶眼睛一眯,头却低得更低了,直朝着胸口埋去。

  “元直,已有多年未见了罢?”

  他曹操得知徐福之名,还是刘备在新野之时,几次三番坏他好事。

  好在,在当阳长坂坡被他率大军追上,此人的母亲亦被他所获,徐元直为了保全母亲,辞别刘备,前往曹营。

  只可惜...

  徐母终究还是死了。

  以至于这位大才,竟不能为他献策献计,哪怕一言。

  “确有多年。”

  徐元直不愿为曹操献计,自然也不留在曹操身边参谋军机了。

  曹操随便打发徐庶一个无权无势的闲职,眼不见心不烦。

  但现在被那汉中王太子一提,终还是要再见。

  “那汉中王太子刘公嗣要你来换我魏国大将军,你的性命,当真值钱啊!”

  徐庶只是说道:“残躯而已,智思已尽,怕也不能为汉中王太子献策献计了。”

  “哦?”

  曹操眉头微皱,语气也是变得有些冰冷起来了。

  “你在我帐下,确实是一计未献,但到了荆州,那可不一定了。”

  徐庶自然是感受到曹操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了。

  “汉中王太子天纵奇才,我徐庶之才,远不如他,他此番相召,不过是念在旧情罢了,我在魏国也住久了,大王若是心中存疑,还请大王将我留在魏国。”

  那刘公嗣之智,确实不输徐庶。

  “也罢。”

  曹操轻咳一声,继续说道:

  “你我之间,也算是有一段君臣情谊,去了荆州,还望莫要忘却旧情了,你虽换新主,但我曹孟德自诩未有对不起你的地方。”

  杀母之仇,难道不算?

  徐庶眼中寒光一闪而逝,但语气却是非常平静。

  “臣下去荆州,不过也是孤老一生罢了,于臣下而言,在魏国还是在荆州,并无太大的区别。”

  希望当真如此。

  “若是在荆州不乐意,想要回来,魏国大门,随时欢迎,汝之长子,已被我命为世子随从,临别之际,更有财帛美人相送,还望你莫要拒绝,也算是不负一段君臣之情了。”

  扣我长子,做人质?

  送我财帛美姬,想要离间我与汉中王太子之间的关系?

  徐庶眉头微皱,但还是点头应诺。

  “谢大王重恩。”

  此番若是不答应的话,他想去荆州?

  怕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  然而在帷帐之中,曹操惨白的脸上,那一双虎目中,杀意更盛了。

  没有拒绝?

  看来这徐庶,是铁了心要去跟那刘公嗣啊!

  想要去辅佐那刘公嗣?

  看你有没有这个命了!

  徐元直在换得曹仁之前,当然不能出事。

  但换完了之后,那就不一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