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森书屋《推理悬疑志》的读者,对不夜侯已经熟悉起来。
这份熟悉是建立在不夜侯前面那三部短篇的基础上,虽然这是一个才出道两个月的新人作家。
不过熟悉不代表就喜欢。
比如某沙发品牌的前台服务员大妮,就对这个不夜侯很不感冒。
大妮看不夜侯的第一部作品叫《人间椅子》。
她至今还忘不掉那一天看完《人间椅子》后的感受——
当时。
她就坐在公司刚刚推出的旗舰款沙发上。
那是个单人沙发,很重也很大,精致的皮革包裹着软软的海绵。
弹性十足。
体感非常舒服。
坐在这样的沙发上,大妮觉得非常享受。
然而那本还没看完,她就猛然跳了起来,再回头看那个完全可以藏个人进去的宽大沙发,只感觉浑身好像有蚂蚁在爬!
这还不是最可怕的。
最可怕的是,大妮所在的卖场里面,足足摆放了上百张类似的沙发!
那一刻大妮就恨不得当场逃离!
她感觉卖场的上百张沙发都散发着阴森森的气息!
可作为沙发品牌的前台,这就是大妮的工作,她偶尔还要充当销售向客户推荐某款沙发什么的……
总之。
那几天大妮工作状态很差,心中恨死了不夜侯,好几天才调整过来。
是以。
上个月《推理悬疑志》再次把不夜侯的作品放在首篇,大妮直接就选择了无视。
从后往前看!
结果可想而知,上期杂志的最后一篇作品,也是不夜侯写的!
避开了开头!
逃不过的结尾!
今天大妮又订购了《推理悬疑志》。
打开第一篇大妮便哭笑不得,果然还是不夜侯的作品,这个杂志还能不能好了?
怎么每期都有不夜侯!
不夜侯是你们杂志的爹么?
大妮心中吐槽,下意识想要跳过不夜侯的短篇,不过对方这次作品的标题却忽然让她觉得,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?
“向阳之诗?”
就标题来说没有丝毫恐怖阴森的感觉。
恰恰相反,这个标题甚至带着一种和谐的暖色调,又是阳光又是诗的。
看看吧。
感觉不对就立刻跳过好了。
主要是不夜侯这次的短篇标题,和前几个故事的画风不太搭,实在是让她忍不住有些好奇,或许这就是人性中的复杂了,明明对这个作者不感冒的。
心念一动间。
故事正式开始了。
【我睁开双眼,发现自己睡在一个手术台上。坐起身看见这是一个散落着东西的宽敞房间。有个男人坐在椅子上。他在离我不远处静静的思考着什么。看到我醒来脸上便浮现出笑容。】
经典第一人称。
不夜侯的所有故事都是第一人称展开。
不过这个短篇的开头倒没什么惊悚的地方:
一个男人制造出了一个机器人。
这个机器人就是“我”。
我被男人带到了一片树林,这里有个房子,远处还有个墓地。
故事中的“我”很好奇:
为什么我们要住在树林里,别的人类在哪里?
男人说:
人类被突然覆盖在空中的细菌感染,几乎已经全部丧命。
在被感染之前,他和伯父搬到了这里。
可惜他的伯父还是感染了细菌,已经死了很久。
房子远处那个墓地就是他伯父的。
啧啧。
大妮边看边摇头。
不愧是你啊不夜侯。
开局就借这个男人的嘴,轻描淡写的表示,人类已经差不多灭亡了。
这个不夜侯的文字,总是这么一如既往的冰冷无情,他在描述生命和死亡时有种让人皱眉的理性。
仿佛生命与死亡就是这么简单。
好在这个故事目前没有出现惊悚元素。
大妮继续看下去,然后头就摇的更厉害了。
因为男人淡淡地说:
“昨天做了检查,我也感染了细菌,我死了以后你就在大伯的墓地旁边挖个洞把我埋了就可以了。这就是我制造伱的理由。”
好嘛。
可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条生命的男人也要死了。
而“我”只是个机器人。
这个故事目前依然不让人觉得恐怖,但对生命和死亡的描述,愈发让大妮感觉到不夜侯的绝情和冰冷。
接下来的日子里。
我开始照顾这个男人的临终生活。
作为机器人,我没有情感,也无法理解生命和死亡的意义。
男人意识到这点,说道:
“为了让你正确的埋葬我,我想要让你明白‘死’是怎么一回事。”
看到这。
大妮突然乐了。
死是怎么一回事?
不夜侯这种绝对理性的文字,能写出生命的厚重吗?
她突然有些好奇:
不夜侯接下来会怎么写“死亡”这件事情。
文字一如既往的理性,不过多了一些生活的细节。
我们住在森林里,门口有个菜园子,经常有兔子偷吃蔬菜。
我没什么事情可以做,就想着抓住兔子。
可我只被赋予了和成年女性一样的机能,想要追到兔子是不可能的。
兔子好像是嘲笑我一样,一下子就消失在了森林里。
男人好像很开心,一直在笑。
他边笑边说:“在生活中慢慢的就会变的更像人类了。”
回到家里男人还在笑,我虽然不是太明白,但心底深处有点痒痒的,体温开始上升,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,只能挠挠头。
原来如此啊。
看来这个就是一种叫“害羞”的感情吧。
我忽然有点讨厌总是笑着的他。
在吃午饭的时候,他扣了两次桌面引起我的注意。
正在喝汤的我抬起头看着他。
他用叉子叉起蔬菜,上面有很多兔子咬过的痕迹。
“为什么我的沙拉和汤里,都是被兔子咬过的蔬菜,你吃的怎么都不是这样的啊?”
“这是偶然吧。几率的问题。”
我吃着没有被兔子咬过的蔬菜沙拉回答道。
大妮噗嗤一笑。
没想到不夜侯也会写这种诙谐的剧情。
虽然对不夜侯不感冒,但大妮不得不承认这段生活细节描写很好,有种让人心生温暖的感觉。
机器人开始“害羞”。
机器人学会了“恶作剧”。
正如男人所说,“我”在生活中慢慢的,就会变的更像人类了。
“好像和不夜侯之前的风格不太一样呢。”
大妮自言自语。
故事还在继续着。
男人说他还有一个星期就要死了,好像是因为正确的检查可以知道死期,可我还是不能理解死亡的意义。
作为机器人,我的死亡是被预先设定好的。
我将手腕放在耳边,可以清楚听到马达的声音,滴答滴答一秒秒,马达停止工作时我也会死……
在男人生命还剩五天时。
兔子又来偷吃菜园里的叶子,我还是想要抓到这个小家伙,于是义无反顾的冲了出去。
天空下起了雨。
我追着兔子跑到了悬崖边。
这只有着白色毛皮的小动物无处可逃,静静的让我抱着它,我感觉到了手中小小的温暖,好像变得越来越热。
突然。
悬崖开始塌陷。
我狠狠掉了下去,怀里紧紧抱着兔子。
着地的瞬间,强烈的冲击贯穿全身,我的身体有一半出现损坏,一边的脚断掉了,从腹部到胸部有着巨大的裂口,但对于机器人来说并不致命。
我看了看胸前的兔子。
在白色的毛上有红色的东西,我知道那是血。
兔子的身体慢慢的变冷了,体温好像从我的手腕间流走了一样。
我两只手抱着兔子回到了家,一只脚一瘸一拐的走着,还不时从身体里掉落东西出来。
大雨一刻不停的下着。
我艰难回到了家中问男人,能不能救这只兔子?
男人摇头说兔子忍受不了掉下来的冲击力,在我的手臂中摔死了。
我想起了在蔬菜间死命追逐的活蹦乱跳的兔子,再看看眼前白色的毛被染成红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,动也不动的兔子。
“啊……啊……”
我张开嘴想说什么,但是没说出一个字。
我感到了胸口深处里传出的疼痛,我应该是和疼痛无缘的啊。
可为什么我会疼呢?
失去力量的我跪了下来。
我被赋予了流泪的功能。
他用一种哀伤到极致的眼神看着我说:
“这就是死啊。”
我双手抓住头,我知道了,死就是失去什么时的痛苦。
……
大妮感觉自己的心,狠狠抽了一下。
她之前在想,不夜侯这种笔下动辄死人的作家,真的能写好生命和死亡的意义吗?
现在她知道了。
不夜侯不是不懂——
死就是失去什么时的痛苦。
故事用机器人的视角来描写死亡,本该是理性且冰冷的,可看到这里她却忽然眼眶泛红。
故事还没有结束。
在男人修理我损坏的身体时,我第一次对他发火了:
“我恨你!”
为什么要把我做出来?
如果不诞生在这个世界上,如果不喜欢上什么的话,我也不会对死和离别这么的害怕了。
我泣不成声。
我喜欢这个男人。
可这个男人把我制造出来,只是想让我埋葬他的尸体。
如果这样痛苦的话还不如不要心,我憎恨他赋予我的这颗心。
他露出悲伤的表情。
他的生命也在一点一滴的消逝着。
我想他马上就会和兔子一样不动了吧。
“还剩几个小时?”
在他生命最后的倒计时里,我看着外面问他。
他沉默了一会,然后告诉我,他的生命还剩下多少秒。
我有个疑问。
因为病菌而死的话,能这么准确的遵守时间么?
“我也能够准确地知道自己的死亡时间,因为像我一样的机器人是一开始就被设定好了停止活动的时间,然后你也是……”
为什么你要假装成人类?
我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前,听到他身体里马达的细微声音。
杂志翻到这里。
大妮的手突然顿住。
她忽然感觉到巨大的哀伤,同时因为惊愕而瞪大了眼睛,这是一个让人震撼的反转设计!
原来这个男人也是一个机器人!
不夜侯擅长在故事结尾写出一个巨大的反转,可这次的反转,带来的震撼却是心灵上的。
故事的立意升华了!
前文“我”对死亡的理解是:失去什么时的痛苦。
而这里文章没有明说,但其实是在讲,生命是成长与传承!
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啊!
大妮不想承认,可她真的被深深打动了。
她想到外公走的那天,笑着握紧了自己的手。
原来在死亡的瞬间,有个能握着自己的手的人,是这么让人欣慰的一件事啊。
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外公,可现在大妮才意识到,那个慈祥的老人临走前露出笑容,其实是对生命的豁达,也是对死亡的坦然。
故事中那位伯父已经死去了两百年。
男人这些年一直在思念着制造出自己的伯父。
被赋予生命和人性的男人,终于在两百年的孤独里崩溃了,于是他制造出了我,同样赋予我人性与生命,生命总是渴望另一个生命的陪伴。
我原谅他了。
因为我知道了他制造我时的心情,或许我以后也会做同样的事情,这一刻我抱紧了他。
“谢谢你制造了我。”
爱与失去让人心响起悲鸣,如果是这样的话,为什么不干脆把我做成一个什么都不爱,没有心的人偶呢。
我曾这样想着。
可我现在感谢这个男人。
【如果没有在这个世界诞生的话,我就不会看到山丘上广阔的草原。如果不给我心的话我就不能快乐的看着鸟巢。也不会因为咖啡的苦而皱起眉头了。触摸着这世界的每一个闪光点。这是多么有价值的一件事啊。】
生命。
死亡。
这本故事的两位主角,是两个机器人。
可大妮却无法再单纯把这两个角色视为机器人。
就像是在人类的世界,孩子们也是对父母抱着这样的心情吧,人类的传承就是这样。
我们一代一代人,学习着爱与死。
在光明与黑暗的轮回中生存下来,直到孩子们长大了,延续起父母做过的事情。
大妮忽然理解了不夜侯,或许正是因为对生命和死亡足够了解,所以他的文字总是冷冰冰的,可这未尝不是一种尊重。
或者说是敬畏。
“或许不夜侯黑暗的外表下,也有一颗温暖的心,我不该单单根据前几个故事就产生成见,就像这篇《向阳之诗》,他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作家……”
这么想着。
大妮翻到尾篇。
不出所料,尾篇也是不夜侯的作品。
她怀着巨大的期待,继续看不夜侯写的故事。
尾篇的故事叫《远离的夫妇》。
看到一半。
大妮面无表情的合上杂志,自言自语着补充了一句:
“当我没说。”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ps:每天六千字保底,然后为盟主加更,再次感谢小恐龙爱吃鱼同学。